機場公告

在城市消費稅免稅店中購買的液體物品,請事先放入行李箱中寄放至 Check in 櫃台。

  • 外籍旅客等免稅制度修訂,自2014年10月1日起,免稅商品品項擴大,新增乃至食品類、飲料類、藥品類、化妝品類等消耗品均列為免稅商品。
  • 搭乘國際線時嚴禁攜帶所有裝於容器內超過100ml(g)的液體物品進入機艙內。為此即使是在城市消費稅免稅店購買的飲料類、化妝品等液體商品亦禁止攜入。
  • 該物品請事先以托運行李寄放於 Check in 櫃台。「購買記錄票」請交給保安檢查後的關稅窗口承辦人員,進行托運行李申告。
  • 關於液體物品詳情在這裡

安全檢查指南